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17:41 作者: 来源: |
审计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二、制定、修订或完善学校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三、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学校及下属部门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五、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对学校下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对学校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结果进行审签;
七、负责对学校银行对账单进行审签;
八、负责对学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进行监督;
九、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
十、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与调查工作;
十一、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十二、负责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招投标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处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修改学校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起草、拟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三、负责实施对学校及下属部门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四、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实施对学校下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五、负责对学校财务银行存款对账单的审签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标书和评标结果审签工作;
七、参与学校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
八、负责财务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招投标工作,做好受托中介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情况监督、复核审计材料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以及除审计业务档案外本处其他非业务材料文件的归档、保管和上缴工作;
十、负责本处公文收发工作;起草会议议程和纪要;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一、负责管理处内日常办公用品,并根据需要提出日常办公用品购买计划,报主管处领导批准后采购;负责本处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处固定资产更换计划并起草报告,报处领导审批后送交有关部门并负责落实;
十二、 负责本处办公经费和审计经费的请款与报销工作;
十三、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修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二、负责起草、拟定年度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上报材料;
三、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
四、根据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本科室资源状况,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或部分阶段(环节)的审计;
五、负责基建修缮工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招投标,做好受托中介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情况监督、复核审计材料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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