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常委会决定及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13日起,对南宁分校财务部原主任庄承平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20年-2023年),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组组长:朱怀森审计组主审:赵绪彬审计组组员:罗小荣 包志芬 毛燕 韦海燕 周玲娜联系 方式:0773-5890086、589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