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艺术学院院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5日 08:45  作者:  来源:  

根据党委常委会决定及党委组织部的委托,依据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审计处委托方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艺术学院院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16年-2019年),必要时将进行延伸审计。

事务所负责人:李春梅    联系方式:13877399199

审计处联系人:那  广    联系方式:589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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